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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军 缓解交通拥堵一直以来都是我市公安交警首要工作,市公安局成立专班小组针对全市道路拥堵进行分析研判,从交通组织和信号灯优化方面精准研判,及时收集民声意见建议,稳步推动交通治堵工作。 1.优化慢行交通管理,改善机非矛盾难题。采用“系统优化”方式,加强慢行交通组织管理。一是明确多方式路权,提供合法的二、三轮车和人行交通空间,设置隔离设施,减少与机动车的干扰,如部分路段可推广“二次过街”。二是建设二、三轮车监管平台,借助高空“鹰眼”抓拍摩托车、电动车违法行为。三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,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,限制电动自行车车速,明确违法行为,施划电动车专用停车位。 2.城市功能大提升,推进道路“微循环”,改善通行条件。强化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规划,深度优化、合理调整城市功能组团布局,科学分配城市行政、商业、医疗、教育、交通运输等公共资源,引导城市人流、物流、客流向主城区外围转移,推动城市功能有机疏解,实现职住均衡,减少“向心交通”“潮汐交通”。以棚户区改造为契机,协同制定道路路网密度提升计划,既要在布局层面制定道路路网规划方案、建设计划,更在设计层面制定街道精细化设计导则,保留连片住宅小区周边支路的同时,增加支路密度,保障慢行环境和景观环境,打造“小街区、密路网”示范区。 3.全面推动智慧治堵工程,加快全市智慧交通系统建设。一是建设具备自适应控制能力的信号控制软件系统。二是建设交通诱导系统。在城区范围内50%以上市区主干道设置交通诱导屏,全面弥补诱导设施缺位,为公众出行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,为后续建设停车诱导系统提供支撑。三是强化交通运行监测。 4.提升公交出行品质,科学布局绿色交通。一是适度限制个人交通。二是设置公交专用道。三是优化公交线路、网络布局。围绕仙女湖区、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创建、高铁新区、环城路,开通、调整及延伸相关线路;逐步拓展定制公交、旅游专线(仙女湖、百丈峰、神牛洞)、高峰车、夜班车、校园车、假日专线并行的多元公共交通模式。四是科学设置站点。做好公交站前渠化(使用港湾式停靠站、非机动车后绕等);原则上不在平交路口附近(距平交路口300米、距立交或桥坡500米以上)设公交站点;优化站点位置。五是赋予公交信号优先权。在仙来大道、北湖路、劳动路、站前路、赛维大道等路段实行分时段信号优先,保障公交先行。六是建立完善智能公交。建立智能公交指挥调度系统,统一管理公交车辆;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,推进公交电子站牌建设,加快公交APP、公交微信公众号建设。 5.丰富公共停车资源,缓解停车难的矛盾。一是提高增量。坚持“配建停车场为主、社会停车场为辅、路侧停车场为补充”原则,结合不同功能区域定位,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,提请政府增加停车供给。二是用活存量。继续协调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,共享停车资源;由投控集团统一经营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机构内部停车设施,按照“停车付费”原则,探索错时开放、有偿使用、收益分享经营模式,抑制停车需求,增加停车设施供给。充分考虑居住区周边停车刚性需求,继续采取错时停车等措施,灵活设置路边停车位;优化现有停车场设施,确保停车安全、高效。三是强化管理。公安、城管、住建联动治理挪用停车设施、私自圈地停车、乱停乱放问题,严防静态交通混乱导致动态交通拥堵。四是智能服务。加大智慧停车、无感支付等新技术推广,逐步实现停车信息查询、停车位预定、停车泊位诱导、停车便捷收费等功能,提高停车设施效率。 6.加强道路施工管理,最小化延误交通效率。依法审批和监督道路施工,统筹规划施工路段、作业时间,尽量“借一还一”,把施工的交通影响降到最小。如供水、供气、供电跨城市道路或沿城市道路施工,尽量在客流低峰或夜间进行;占道施工务必提前制定交通导改方案,加强社会宣传,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拥堵、事故及其他突发情况,要及时采取措施等。 7.实行“错时制”,合理调整上下班、上下学时间。 8.完善交通管理设施,合理改造和渠化主要拥堵路口,最大限度提高通行效率。一是持续排查梳理在用交通信号设施(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),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,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及时整改,着力解决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、配时不科学、智能化程度不高,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、不完善、不配套问题。二是完善路口路段导流线、转弯导向线、车道指示标志、隔离护栏、非机动车通行区标线、行人安全岛等设施设置,减少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相互交织或冲突,不断提高信号控制率。三是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。推进交通检测设备接口标准化,精准采集交通流量、排队长度、占有率、车头时距等多元数据,为交通信号控制实现感应控制、自适应控制和交通诱导提供支撑。积极升级改造或更新交通信号控制机,满足感应控制、实时优化、行人过街保障、公交信号优先、可变车道信号调整等多类型应用需求,提升信号系统智能化水平。 9.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,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,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。(作者单位:市公安局)